辛亥革命后,中华民国成立,丹徒县行政区划沿袭清制,仍为18市乡。民国18年(1929),国民政府施行县组织法,置区设小乡,改都、图为闾、邻,镇江设7个自治区,167个乡镇,除第一区(城区)外,其他6个区为:
第一区(城 区):省府镇、寿邱镇、千秋镇、斜桥镇、甘露镇、三阳镇、春江镇、镇屏镇、西津镇、伯先镇、节孝镇、太和镇、丹心镇,林隐乡、焦东乡、永固乡
第二区(高资区):高资镇、牌湾乡、七里乡、茅里乡、蒋乔乡、王留乡、东宗乡、西宗乡、北宗乡、巢凰乡、营民乡、香山乡、正左乡、沿河乡、糟坊乡、世业乡。
第三区(上党区):官塘乡、诈输乡、平等乡、堂子乡、方便乡、东湖乡、上党乡、西麓乡、生圩乡、长山乡、里墅乡、青山乡、薛村乡、前村乡、古洞乡、东贪乡。
第四区(辛丰区):辛丰镇、新民乡、黄墟乡、北山乡、民治乡、维新乡、雩山乡、月湖乡、兴华乡、江山乡、谏壁乡、会音乡、丹徒乡、博爱乡、横山乡、石城乡、东街乡、大苏乡、渣泽乡、秀山乡、流水乡、大同乡、东岗乡、黄泥乡。
第五区(大港区):港西镇、港东镇、大路镇、姚桥镇、滨溪乡、苦竹乡、纪庄乡、向善乡、兆庆乡、韩桥乡、柳湖乡、华城乡、丁岗乡、葛留乡、厚斚乡、王照乡、晓云乡、华社乡、王宗乡、仲宝乡、儒里乡、蒋王乡、白塔乡、武桥乡、小港乡、延安乡、北元乡、南元乡、大东乡、伏漕乡、伏元乡、段桥乡。
第六区(宝堰区):宝堰镇、崇慧乡、杨墅乡,石鼓乡、京北乡、京道乡、东岸乡、八洋乡、赤溪乡、龙泉乡、洞仙乡、华阳乡、龙溪乡、卧龙乡、蛟溪乡、奉仙乡。
第七区(高桥区):高桥乡、安丰乡、康泰乡、柳洲乡、乾德乡、复兴乡、三洲乡、连益乡、天枣乡、接补乡、连城乡、顺安乡、沙头乡。
编辑:南徐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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